學者建議 地政倣效食環 清理即收費

【本報訊】西貢大環村及相思灣村接連爆出違建道路、霸佔官地、僭建碼頭及胡亂棄置建築廢料,地政總署在本報踢爆後始「補鑊」,卻運用公帑來吊走貨櫃雜物,聘用外判工人建圍網及石躉等,村霸違規卻要市民埋單,令人氣結。有學者建議,地政總署可倣效食環署做法,即時執行收取清理費用,達到震懾作用且能善用公帑。

事後民事訴訟索償 反增法律開支

「咩都要政府畀錢,咁對納稅人個荷包好唔公平!」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違規佔官地、僭建碼頭及亂棄廢料等情況耗費政府大量資源執法,理應由違規者負責支付所有涉及費用,而非要政府花費公帑去清理、圍封及還原土地,本末倒置。

陳又指,目前食環署在清理違規橫額時,可即時向違例者收取清理費,此舉不但節省公帑,亦可加強阻嚇作用,地政總署的執法規模更大,耗費的公帑更多,但往往要事後透過民事訴訟才可向違規者追討索償,變相要花多一筆法律費用,而且未必能收到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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