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修訂學生紀律守則 禁損學校形象

【本報訊】據悉城市大學修訂學生紀律守則及學術誠信規則,其中學生紀律守則新增條款,禁止一切破壞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行為,包括未授權使用、修改、損毀及二次創作等,包括但不限於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能代表大學的元素,避免破壞對大學等不同持份者的聲譽或造成負面影響。

城大學生媒體「城市廣播」及城大學生會編委會亦稱,城大於教務會會議中通過修訂,但未有即時向學生公布。據了解,城大修訂學生紀律守則,主要新增一項條款,禁止一切破壞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行為,包括未授權使用、修改、損毀及進行二次創作等。

處分紀錄保留至畢業後7年

城大學生團體認為,守則對大學品牌及形象有更廣闊的定義,「包括但不限於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能代表大學身份的元素」,避免「破壞對大學、顧問委員會、校董會或其成員之聲譽,或為其帶來任何偏見或負面影響」。校方亦就此修改紀律處分,列明涉及輕微失當致口頭譴責,處分將由原本「不會記錄在學生檔案內」,改為「保留紀錄直至畢業或退學為止」,而涉及嚴重失當致書面譴責,紀錄將「最多保留至學生畢業或退學後7年」。

學生團體又稱,早前校方成立校歌工作小組,預計年底公布校歌,估計是次改動是為杜絕校歌被二次創作。

城大回覆稱,早前學生紀律委員及學術操守委員會分別提出修訂學生紀律守則及學術誠信規則,以上委員會均有學生代表參與修訂。教務會亦已通過有關修訂,教務會成員亦包括所有院長、系主任、講座教授等百多個學術人員及署理學生會會長等學生代表,對修訂內容沒有異議。

城大:旨在提升誠信及責任感

城大表示重視學生誠信,杜絕作弊,嚴禁製造、散播不實謠言,尤其是利用網絡平台發布虛假消息。上述修訂旨在提升學生誠信標準及責任感,與世界一流大學的核心價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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