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瓜分屋邨裝修違競爭例 公司董事禁職22月

【本報訊】競爭事務審裁處早前裁定6間裝修承辦商及3名與承辦商有關人士,於承接安泰邨裝修工程時「分餅仔」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違反《競爭條例》所訂的第一行為守則。法庭昨天先判處其中一名相關人士,禁止他出任公司董事22個月。

被禁任董事的與訟人張潤錦,是其中一間有份參與「分餅仔」的聯合裝飾工程有關公司的董事。競審處在兩周前判決後,提出訴訟的競爭事務委員會,要求法庭按《競爭條例》頒布取消資格令,禁止張出任公司董事兩年。

承認責任 酌情減刑

競審處副主任法官歐陽桂如在判詞中表示,法庭接納張並不直接知曉或有份造成其公司違反第一行為守則,惟他應對公司違反守則有合理懷疑。法官認為其案情的嚴重性屬中級但偏低的級別,而且他一開始便承認責任,法官因此酌情減少其取消資格期兩個月,由兩年減至1年10個月。案件編號:CTEA 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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