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向女童淋油 兩被告准保禁足沙田

【本報訊】沙田大圍於上周四發生小學女生被淋潑橙色漆油事件,警方事後拘捕兩名無業男子,他們暫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昨天在沙田法院再提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提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並批准兩被告各以5萬元保釋外出候訊,但他們須遵守不得進入沙田區等保釋條件。

不得干擾證人 「見到兜路走」

控方表示,警方需時翻查附近閉路電視片段,亦需時就DNA及電話通訊紀錄等進行鑑證及調查。另外,控方交代兩被告在早前進行的認人手續中未被認出。

裁判官批准兩被告保釋,除繳交保釋金外,二人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要有3天到秀茂坪警署報到、不得進入沙田區亦不得干擾證人。

裁判官警告兩名被告,法庭為平衡利益及公道才批准保釋,但「唔希望我嘅公道令人受害,或調查受影響」,再警告兩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證人,亦不得進入沙田區:「經過都唔得,見到唔該你哋兜路走喇」,否則會取消他們的擔保。

兩名被告依次為張富傑(31歲)及陳效智(45歲),他們被控於今年10月22日,在沙田大圍一小學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江姓女童的校服及背包。雖然他們在控罪書上報稱無業,但在庭上透露,張在街市賣海鮮,陳則是商人,他們月入均約兩萬元。案件編號:STCC 34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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