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藏K仔入戒毒所 官:不加刑已很客氣

警方去年初根據線報進行打擊毒品行動,在一名休班男警購買毒品後拘捕他,搜出俗稱K仔的毒品氯胺酮。該名「毒齡」12年的男警否認藏毒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於屯門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斥他不但不拘捕毒販,更向對方買毒品,知法犯法且吸毒成癮,坦言不加刑已算對他「很客氣」,最後判他入戒毒所。

47歲男被告陳天賜被控於去年2月21日,在青山龍門路新屯門中心地下電梯大堂管有危險藥物,即兩個膠袋內含有約一克氯胺胴的粉末。同案本來尚有一名21歲女被告阮嘉欣,她被控於同日同地,販運同等分量的毒品,但她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服務警隊27年,拘捕過不少毒販立下功績,但他或會因本案失去工作及長俸。目前他健康欠佳,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並需定期到精神科覆診,在本年7月更一度感染肺炎。律師又指被告稍後仍會在另一宗毒品案件中作證,請求法庭考慮他的個人情況予以輕判。

毒齡12年 聲言上訴證無悔意

但裁判官認為,被告本應拘捕毒販,但他竟向對方購買毒品,知法犯法,坦言法庭不因此加刑,已對被告「很客氣」,明言對被告選擇吸毒感到遺憾。裁判官又指被告身為警員,上庭作證乃履行職責,且留意到他在背景報告中聲言要上訴,認為他沒有悔意。

裁判官又指,被告的作為定必令其家人、兒子深受打擊,他們還要跟被告一同承受他犯案的後果,法庭對此亦感遺憾。而被告雖然在警隊表現良好,但從有關報告中可見他在2008年已開始吸毒,他明知不對,可惜仍選擇歧途,法庭應當協助他戒毒,因只有戒掉毒癮他才可與家人重新上路,故認為戒毒所適合被告。案件編號 :TMCC 168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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