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禁起司法人員底

繼有人在網上發布個別警察的個人資料後,法官也被「起底」,律政司因此於昨天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人的「起底」和滋擾行為,並要求緊急開庭。高院法官高浩文在聽取律政司代表陳詞後,頒發臨時禁制令,並把案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另外,法官作出指示,臨時禁制令須上載至警隊及政府的網頁,並應考慮是否要上載至司法機構及律政司的網頁。

消息透露,警方觀察到由去年11月起,開始出現司法人員的個人資料被人在網上洩露的事件。至今被發現的「起底」貼文超過90段,雖然部分貼文在短時間內被刪除,但亦難阻網民轉貼相關的個人資料。受影響的司法人員及其家人,除收到滋擾電話外,亦有被人冒認身份申請服務、以至表態同意捐贈器官等。有關行為對司法獨立公正造成嚴重影響,律政司遂提出申請,要求禁制有關行為。

個人資料包括社交網相片及車牌

原告人為律政司司長,被告人則包括所有不法及蓄意做出被禁制行為之人士。原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使用、發布、傳播、公開司法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用以恐嚇、騷擾、威脅等不當用途。有關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人士的姓名、職位、地址、電郵、年齡、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社交媒體身份及相片等。

另外,協助、教唆、授權他人作出上述行為亦在禁制範圍之內,但有關禁制令並不適用於合法新聞活動。曾作出有關行為的人士,就須將所有禁令範圍內的材料移除。就「司法人員」的定義,則包括本港各級法院的法官、聆案官、審裁官、裁判官、司法常務官等。

曾受來電滋擾 議員料禁令可阻嚇

身兼執業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相信有關決定存有阻嚇作用。她表示,去年的反修例事件引致社會動盪,很多公眾人物,包括政府官員、警務人員、議員等均有個人資料均被「起底」,她曾接獲求助個案,甚至自己圈子亦有人的資料被盜用,用作登記器官捐贈、捐血等。

梁又透露其家居電話亦曾接收滋擾來電,以致要更改號碼。梁認為,有關人士因被「起底」而承受很大壓力,並同時影響家人,故支持批出臨時禁制令的決定,令違法人士受到適當的法律懲處,了解在互聯網世界並非可為所欲為。案件編號:HCA 184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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