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不滿擺上網 嫖客兩毆鳳姐

工人嫖妓被工友發現和恥笑,懷疑為他提供服務的鳳姐「擺上網」使事件公開,一日內兩度找她「算帳」,指摘她的性服務「收貴咗」,之後對她拳打腳踢,把她被打至4顆牙齒碎裂、眼結膜出血及頭骨骨折,而她須在醫院留醫近3個月。該名工人當場被捕,他事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昨天在區院認罪,並告訴法官昨天剛巧是他的生日。法官下令把他還押至11月12日候懲,期間會索取他的背景報告。

被告陳建生(34歲),之前沒有案底。控方透露,女事主X已大致康復,未有再去覆診,但至今仍然視力模糊。

指摘「收貴咗」 打至4牙齒碎裂

案情顯示,X在荃灣一間劏房工作,被告於2019年5月16日晚上11時許到該處,指摘她在上一次提供服務時「收貴咗」,被告更不由分說便重複對她拳打腳踢,即使將她打至倒地,被告仍不停手。

被告首次施襲後,離開單位在走廊遊蕩,X立即報警。惟被告數分鐘後又折返,再向X襲擊。警員不久到場,在大廈梯間找到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佢(X)擺我上網,我咪打佢。」

X事後被送院治理,她鼻樑擦傷、下唇腫脹、4顆牙齒碎裂、右眼有瘀斑及結膜下出血、一根肋骨輕微異常及腦部右顳骨骨折,留醫接近3個月才能出院。

案發後徘徊 官:係咪想打第3次

辯方在求情前先告訴法官,昨天是被告的生日。辯方表示,在案發前,被告上班期間遭同事恥笑他去嫖妓,被告不解為何自己嫖妓會被「擺上網」,因而感到憤怒,並在喝酒後做出愚蠢的行為。

辯方強調,被告犯案後沒有逃走,更留在現場等警察。惟法官不接納其說法,直言被告襲擊完女事主後,在涉案單位附近徘徊,之後再去施襲,質疑他「係咪想打第3次?」辯方則回應表示,相信被告當時已不再激動,絕無再施襲的意思。

辯方又指案件屬單一事件,犯案與被告性格不符,請求輕判。案件編號:DCCC 45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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