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鍾翰林仍被扣查

【本報訊】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19歲),以及該組織兩名前成員何忻諾(17歲)和陳渭賢(21歲),因疑於9月開始在網上發布有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前日再次被捕。學生動源昨日凌晨在社交網站表示,何忻諾已從田心警署獲准保釋;陳渭賢亦已從屯門警署獲准保釋,警方並沒有就二人涉及的罪行作出任何修改;但鍾翰林則仍被拘留在中區警署,暫未知是否可以保釋。

另兩前成員准保釋 12月報到

警方昨日表示,一名17歲被捕女子及一名21歲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另一名19歲被捕男子仍然被扣留調查。鍾翰林、何忻諾、陳渭賢,以及學生動源另一名前成員何諾恆,於今年7月29日因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條及第21條被捕,其後獲准保釋,需每月報到和交出旅遊證件。鍾翰林、何忻諾和陳渭賢前日下午再次被捕,何忻諾被押返大圍寓所搜證。有指鍾前日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疑欲尋求政治庇護時,在對面的咖啡店遭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

領館職員陪往機場 難阻拉人

對於鍾前往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時被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議員梁美芬指,在國際法上任何地區或國家的外國領事館均有豁免權,如有疑犯進入外國領事館的範圍就可得到有關庇護。不過,如相關人士未進入領事館範圍,即使有外國領事人員陪同前往機場,警方都可在途中拘捕。因此大多違法而又需尋求外國領事協助的人,最後只能以非法途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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