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診錯打薄血針致病人亡 屯院醫生控3項專業失德

【本報訊】屯門醫院醫生何國業被指未有正確診斷病人患二型心肌梗塞,提供錯誤治療後,病人入院四日後死亡,被控三項專業失德罪。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專家證人指何的診斷錯誤,導致錯誤為病人提供薄血針。何作供時反駁,認為當時的治療做法恰當,不同意控方的指控。聆訊今早續審。

辯稱不用轉介心臟專科

案情指出,當時七十四歲的林勤成(譯音)於二○一二年十月十三日因頭暈及胸口痛到屯門醫院求診。病人首兩日情況穩定,至十月十五日情況轉差,有低血壓及心臟酵素偏高等情況,時任屯門醫院內科病房醫生的何為林注射薄血針,惟病人最終於十月十七日凌晨因心臟肌肉缺氧病逝。

控方專家證人、心臟科專科醫生李樹堅表示,二型心肌梗塞病人由於心肌氧氣不足,病人心臟須更用力供氧,所以病人會感到心跳加快、胸口痛等病徵,情況與林一樣。病人住院的心電圖亦顯示,有部分節段低於基準線,即心肌缺氧,而病人十五日時各項指數均下降,李認為何應納此為診斷病人的考慮因素之一。

何供稱,林入院當日進行心臟酵素(Troponin I)檢查,以及心電圖等,當時心電圖顯示心跳正常,惟心臟酵素檢查只有一次高於標準,顯示有患心肌梗塞的風險,但須再覆檢才可確診。何續稱,院方十四日進行第二次檢查,證實病人心臟酵素檢查高於標準,由於他翌日休假,故他十五日回院為病人進行例行檢查後,確認病人有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而病人的血壓、血氧量等均與之前相若,故決定為林打薄血針。

他又說,治療需觀察三至四日才可斷定是否有成效,故不同意控方指控他未有及時轉換治療計劃,加上根據當時情況,打薄血針的做法合適,而治療只開始了一日,不認為有需要轉介心臟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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