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退休漢男子因不滿比他年輕二十年的前妻結交新男友,先在公眾地方襲擊她,在保釋期間又因遭諷「又老又無用」,再到她工作的理髮店向她淋潑通渠水,更波及男途人。該退休漢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及兩項襲擊罪,昨天在高院被判監十二年六個月。法官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因感到被背叛及絕望而犯案,直言曾想過殺死女事主後再同歸於盡。法官形容被告行為冷血,令事主身體及心理嚴重創傷,毀了她的一生。
現年七十一歲被告鄒景文,承認於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在坑尾村輕鐵站月台襲擊其前妻張成花,並於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在天水圍天湖路嘉湖新北江商場一樓向張淋潑硫酸,以及在同日同地襲擊一名姓曾男子。
據悉,女事主張成花年約五十歲。被告的背景報告顯示,張原居在內地,二十多年前在深圳認識被告,二人在內地結為夫婦,育有一子一女。張其後亦遷居香港,他們一家人最初在居屋單位同住,但被告的裝修生意後來滑落,需要賣樓套現,最後更破產,要搬到公屋單位居住。
○九年兩人簽字離婚,但被告坦言此舉只為申請綜援,二人關係仍然良好並一同居住。可惜好景不常,張隨後與其他異性發展關係,對被告態度愈趨冷淡,更不時出言譏諷他年老,兼無錢又無用。到去年五月十七日早上,他為了教訓張便當街拳打她。但張事後不發一言便搬走與新男友同居,及後更致電被告稱:「有好多又後生又有錢嘅人追我。」被告深感絕望,便在去年六月十三日淋她通渠水,曾想過殺死她之後再自殺。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犯案只是出於不滿及妒忌,事後深感後悔,並再次向兩名事主道歉。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案情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被告在過程中一直追着事主淋硫酸,更曾拉開她的衫傾倒,又阻止她沖水,令事主全身有百分之二十八皮膚燒傷,她的心理亦受嚴重創傷。無論被告有着甚麼經歷或感受,也不能合理化如此冷血的襲擊。案件編號:HCCC 18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