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午三讀通過《2019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有關草案屬綜合條例草案,涵蓋多條條例的修訂。其中在《高等法院條例》,司法機構修訂上訴庭處理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由一般三名法官改由兩名法官處理,以加快處理部分案件,包括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案,外界認為有助打擊假難民禍港。
有關條例草案一直被指沒有爭議,不過,泛民主派議員昨日不斷提出點算開會法定人數,部分點算相距不足十五分鐘,全日共點算十五次,花近兩小時。主席梁君彥亦批評多名議員就法案的發言內容重複,而相關內容亦不應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中辯論。有建制派議員質疑泛民不斷點算人數惡意「拉布」,或違反《港區國安法》。
辯論期間,多名泛民議員關注上訴庭由三名法官改為兩名法官處理的利弊,要求律政司提供更多相關的資料,惟梁君彥認為屬二讀審議階段的理據,不應該在全體委員會審議,故多次截停議員發言,但民主黨胡志偉不滿。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言時解釋有關修正案的相關技術性問題,又認為議員提出的其他問題與今次法案無關,決定不作回應,胡又再表達不滿,惟鄭重申較早前已就有關高等法院的部分作發言,故不作補充。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指有關條例草案屬小修小補,不具爭議性,目的是解決濫用酷刑聲請的情況,惟泛民以各種方式拉布,包括不斷重複發言,「講到無嘢好講,攞嘢嚟講」,直斥不知所謂,希望泛民盡快停止拉布。
議員麥美娟則建議主席可就討論設時限,甚至研究《港區國安法》條文,認為泛民議員已嚴重干擾及阻撓特區政府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包括前日民主黨議員許智峯企上枱大叫的行為或已違反《港區國安法》。麥又呼籲一眾「留任」議員應向民調中支持留任的市民交代,把握這年時間做實事,不要成為「流任」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