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路煽惑示威者打人 司法機構前職員判社服

【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十八日有網民發起「中環和你Lunch」,一名時任司法機構女助理文書主任,被指當日在畢打街堵路及煽惑示威者打途人,她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天在東區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二十八歲女被告施妙珍,案發時在司法機構工作,現已離職。控罪指,她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中環畢打街二十號會德豐大廈外,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道路上扔「雪糕筒」,又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女途人江慧如(五十四歲),同時又叫江打她,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稱受深刻教訓感後悔

辯方於法庭判刑前稱,被告已被還押十四天,得到深刻教訓,並明白案件的嚴重性,已十分後悔,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指,被告最大的求情是認罪,這反映她的悔意,而她的求情信中亦顯示她事後有所改變及明白做錯。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已明白溝通的重要性,即使是欲改變他人的看法,使用武力亦不是合適方法,而且被告因本案失去工作,她的報告又正面,相信被告嘗過還押滋味,定知道犯法的後果,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 8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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