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元朗區議員王威信入稟高院,控告在去年區議會選舉擊敗他的現任區議員張秀賢誹謗,指張先後於去年七月二十二日及去年十月十七日,透過社交媒體專頁指王涉及元朗「七二一」事件,並指王用不當手段阻礙張的競選活動。王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張繼續發布有關文字,並向張索償,包括加重及懲罰性賠償。
原告王威信,被告張秀賢。入稟狀指,兩段涉嫌文字的內容失實,而且以煽情的方式發表,並在網上被大量分享轉發,令原告聲譽受到嚴重損害。原告在今年六月,曾去信被告要求被告刪文和道歉,但被告不但未有照做,而且將信件貼上網上討論區,引來更多貶低原告的評論。案件編號:HCA 177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