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本港一再發生虐待動物案件,今年二月深井發生卅隻動物疑被人從高處擲下、十八隻動物死亡一案更令人髮指,事件揭發本港保護動物法例落後,主掌檢控的律政司更僵化卸責。據警方及漁護署資料顯示,去年全年及今年上半年,共接到懷疑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共四百卅八宗,但檢控個案低至百分之七、只有卅四宗,而因殘酷對待動物遭定罪的案件亦只有卅宗。議員陳克勤關注律政司檢控情況,及會否有量刑準則等,有議員則斥律政司檢控率低,縱容歪風,只會令更多人以為犯法不需要付出代價,擔心相關案件陸續有來。
根據資料,懷疑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舉報,一八、一九及今年首六個月,分別有三百六十八、二百八十八及一百五十宗,當中檢控案件則分別有廿七、廿九及五宗。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稱,經調查後,發現大部分接獲的舉報與滋擾有關,不涉及殘酷對待動物。而由去年至今年首半年,因殘酷對待動物而被定罪的案件有卅宗,當中僅十一宗被判即時監禁,刑罰最重的一宗僅判囚十個月。
陳克勤質詢當局為何對部分案件不起訴,及政府相關部門有否加強保護動物的執法等,陳肇始引述保安局指,警方及跨部門已加強相關工作,至於法庭判刑方面,她引述律政司指就每宗案件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時,檢控人員必須就執法部門所得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若案件無合理定罪機會不會作出檢控。至於量刑指引,陳引述法庭判詞,指不會設立判刑準繩及判刑比例尺度。
至於政府有何新措施打擊這類罪行,陳肇始表示,政府提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考慮對嚴重的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引入可公訴罪行,並於去年就上述建議諮詢公眾,今年四月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報告諮詢的結果,又指會進行草擬法例的工作,盡快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議員葛珮帆稱,僅百分之七的案件落案檢控,她質疑律政司有「放生」之嫌,批評律政司檢控率低,未能起阻嚇作用之餘,亦縱容歪風。對於深井的擲動物案,葛強烈不滿律政司不提出起訴,早前已去信要求律政司重新審視有關案件,把案件交由法庭裁決。
葛又希望政府盡快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並就《動物福利法》立法,她認為由政府修例及立例,會較議員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例快捷及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