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資院校過往有意開辦新學士學位課程,須通過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並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教育局自六月中起突然採用新機制,將課程審視程序提前至學術評審前進行。有自資院校擔心新機制下,開辦進度會受阻,甚至學術會受到干預。教育局回覆指,新機制是回應專責小組建議,可促進自資院校之間的策略性協調,鼓勵院校提供相關課程以應對社會不同行業的人才需求,避免市場上出現過度競爭。
根據第三二○章《專上學院條例》註冊的自資院校,一旦要開辦學位課程,須通過評審局質素保證機制的學術評審,評審成功兼獲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不過,教育局六月十九日致函自資院校,通知開辦新課程前須先呈交局方審視,之後才可續向評審局提交評審,意味院校開新課程較以往多一個程序。
開辦多個學士課程的自資院校香港恒生大學,其校長何順文說,該校擬於未來兩、三年新開不同類型的本科及碩士課程,料新機制下進度會受阻。他又稱,現時的評審局學術評審過程有業界參與,新制下評審局與教育局職能可能重疊,甚或有學術干預之嫌。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認為,教育局應與自資院校「坐低傾傾」,例如對於開辦新課程的學術條件或人力市場需求等有何關注,而非如設立「關卡」由院校「闖關」,一旦失敗亦會浪費院校的人力物力。他又認為,以往有不少院校的收生預期與市場需求不同,以致課程收生能力不足,故估計局方亦有所考慮,以防院校「濫開」課程。
教育局指新機制下,會審視院校頒授學位申請的程序,提前至由評審局進行學術評審前進行。該局會就相關行業及界別的人力需求徵詢相關決策局及部門,亦會考慮院校的專精範疇和定位、類近課程的市場供求等,並向院校提供意見。
該局續稱如某院校頒授學位的申請,因不獲相關決策局及部門支持,而不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批准,在舊機制之下,有關院校就課程發展及評審所投入的時間和資源會被浪費。新機制則有助院校避免蒙受有關損失。自新機制生效以來,教育局已接獲七所院校共廿三宗有關頒授學位申請的建議書,並正按機制處理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