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公屋的怨言

對香港的低收入人士來說,居住問題最難解決,私樓租金高昂,市區一個一百平方呎左右的劏房,租金隨時要每月七、八千元,三、四百呎的小單位看地區,起碼要月租一萬多二萬元,這個數目對月入一萬多不到二萬元的打工仔來說,根本不可能負擔。就算一家兩個人工作,房租已佔了一份收入,每月支付房租後所餘無幾,不夠兩口子生活,更遑論家有小孩了。所以對中下階層家庭來說,能夠獲分配一個公屋單位是天大喜事,解決了生活開支的最大部分。公屋二至三人單位面積約二百平方呎,租金約每月二千元。比較租住私樓劏房,面積大了一倍,租金省了起碼四分之三,差距之大顯而易見。

因為近十多年來輪候公屋者眾,特區政府曾經承諾的平均三年輪候期未能兌現,平均輪候期已延長到五點五年,如果拒絕遷往新發展區、堅持等候市區公屋單位的話,恐怕等八、九年都難獲編配。

但有人獲編配公屋單位後卻怨聲載道,有傳媒報道說,有輪候了八、九年者被房署通知去挑選單位,卻無一合意,可供選擇單位,有曾發生命案的凶宅,有對正垃圾房,環境惡劣臭氣熏天,也有方向不對太陽暴曬,以至風水欠佳。據受訪者說,寧願瞓街邊、天橋底也不會選這些單位。我估計當事人是堅持要等市區單位才會有此選擇困難,市區內根本就沒有多少新建公共屋邨,舊邨重建的住戶要優先安置,有剩下的單位才放入輪候冊內,可想而知,這些單位都是其他優先編配者挑選後剩下的豬頭骨,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並不出奇。

不過上面案例的受訪者似乎也是要求特高,就算市面上出售的私人樓宇單位,也不乏凶宅、接近垃圾房、方向和樓層欠佳、太陽暴曬猛烈的,有這些缺點者比比皆是,只要售價上稍為折讓,最後還是有人承接,可見這些單位並不如受訪者所言,寧願瞓街邊天橋底般不堪。至於風水則看個人選擇,很難人人合適。買私樓也得將就,不可能全部條件都能滿足,更何況是租金低廉的公屋?

另一則有關公屋的報道:有一名女士拿到火炭公屋的鑰匙上門收樓後,不滿意公屋環境而在網上抱怨說,「以前聽人說住公屋挺好,但是住慣私人住宅去到公屋的地方就知道滋味了」。只能說該女士好像對香港很陌生,拿私人住宅與公屋相比。幸好她比的不是豪宅,要不然如何去適應?難怪不少網上留言都指這位女士好晒名牌包包,有能力住私人住宅,明顯不合資格,卻去跟低收入人士爭公屋,實在是浪費香港的寶貴公屋資源,叫她索性繼續居住私樓下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