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快餐店麥當勞近日推廣新產品「OmniPork Luncheon新餐肉」,屬純素植物餐肉,並聲稱新餐肉「厚切15mm(毫米)」,惟食客購買新餐肉後發現,產品實際厚度不足十五毫米。麥當勞回應時指,「15mm」是指新餐肉烹調前厚度,亦有於自助點餐機、電子餐牌、櫃台助銷品、網頁等列明。純植物製的新餐肉本身含有水分,煎製過程中水分會流失而稍微影響煎製後產品的厚度。
麥當勞推出多款新餐肉的產品,包括在早餐時段供應的套餐,以及於McCafe全日供應的多士等。麥當勞雖然在廣告中有提到,新餐肉十五毫米厚度為烹調前厚度,並因應實際食材生產情況有所差異,但有關字體極細,對比廣告的其他字體如食品名稱更細,因此消費者未必能察覺。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蘇文傑表示,商戶會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重點是否以相關字眼作招徠,屬於「要項上的失實」,即影響購買者的意欲,令他們購買產品。雖然麥當勞有在餐廳或網頁說明新餐肉十五毫米厚度為烹調前厚度,蘇就認為,麥當勞有舉證的責任,說明新餐肉的厚度在烹調前有十五毫米厚。商戶在要項當中需清楚列明,否則可能有違法風險。
海關回覆時指,暫沒有接獲相關舉報。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品說明」就貨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過任何途徑,就該等貨品或該等貨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間接的顯示,包括長度、闊度、高度、面積、體積、容量、重量、件數、大小或規格。
海關續指,《商品說明條例》並沒有強制規定在貨品或包裝上必須列明資料,然而,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所有標示或附在商品上的商品說明必須正確無誤。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