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向民政處追討場租墊支

【本報訊】灣仔區議會於今年二月十八日舉行第二次特別會議,但灣仔民政事務處(民政處)拒絕開放區議會會議室,會議需於大坑坊眾福利會進行,主席楊雪盈代為墊支三千五百元租金,並先後於三月及七月去信民政處追討,惟民政處在八月的回信中表明拒絕支付。她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民政處有關租用場地開支。

斥刻意阻區會會議進行

楊雪盈昨早出席聆訊前表示,區議員執行職務的開支,理論上應由秘書處負責,但這次卻被該區的助理民政事務專員拒絕發還場租。她指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年二月曾表示因應疫情嚴峻,建議暫停區議會會議,認為其行政指令不可凌駕法例,因權力沿於《區議會條例》,區議員是根據會議常規召開會議,合法性不容受質疑。

她批評,民政處刻意阻礙區議會會議進行,亦無理據拖欠場租,同時不應以行政手段干預公職人員召開會議,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豁免立法會或區議會會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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