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拒陳同佳自首 港保安局斥難以置信

【本報訊】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涉在台灣捲入殺人案的陳同佳欲赴台自首,日前其赴台簽證傳遭拒絕,更引發港台兩地政府爭拗。台灣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表示,陳同佳不只是渣男,還是個「殺人犯」,但案件涉及兩地司法管轄權和公權力運作等,呼籲港府以司法互助來處理。本港保安局傍晚則回應,台灣至今仍在通緝陳同佳,卻不讓他入境台灣自首,質疑對方應千方百計,追至天涯海角緝拿疑犯,而不是以政治原因阻撓「送上門」自首的疑人入境,斥責台灣政府的決定凸顯其政治籌謀,做法令人難以置信。

保安局對台灣拒絕簽證及蘇貞昌的言論作出回覆,指陳同佳去年十月出獄後,已為在港犯下的罪服刑,並重獲自由,在現行政策下,港府無能力壓迫和遞解他到台灣。該局引述台灣方面的官員曾要求,本港警方應在陳同佳完成洗黑錢的服刑後,繼續拘留陳以調查案件,但對香港而這,這麼做是非法拘禁,並向台灣提出准許陳同佳回台自首。

保安局續指,本港司法互助機制不適用於台灣,但台方多次要求港府執法,更將台港司法協助扯上關係,其政治籌謀的做法,令人難以置信;又指兩地原則上可經過警務聯繫方式聯絡,台方若准許陳入台,港府歡迎透過警務聯絡機制處理。

案中死者潘曉穎的父母日前已去信台灣陸委會主任委員陳明通,昨日他們再去信本港保安局。信中指,陳出獄近一年時間,至今未能赴案,冀港府與台灣派代表討論解決方法。信中又質疑港府聲稱陳同佳已非犯罪之身,為何仍安排他住在警方安全屋,又斥陳不要再做縮頭烏龜。就申請入台證一事上,管竟不知道申請入台證需要由當事人前往處理,潘氏夫婦擔心「所託非人」。

團體轟台包庇殺人兇手

另外,香港團體「青研香港」一行四人,昨到位於金鐘力寶中心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請願,批評台灣當局基於政治計算,拒絕陳同佳投案,等同包庇殺人兇手,行為罔顧司法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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