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香港司法改革呼聲強烈的當兒,特首林鄭月娥任命賀知義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知義是英國公民、現任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在他之前的何熙怡,二○一七年擔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二○一八年擔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韋彥德於今年一月就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他二○一七年擔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早前《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他發聲明表示該法如果影響香港法治的「獨立性」,「英國將停止向香港派遣現任法官」云云。
不知林鄭月娥是被韋彥德這番「強硬聲明」嚇怕了,還是她始終親近迷信英國法官「能對香港終審法院有很大貢獻」,忙不迭的委任了賀知義。顯而易見,林鄭這是不顧香港的國安形勢、不顧香港社會「司法改革」的強烈要求,抓緊時間用盡特首權力給英國派發定心丸也。此舉政治含義非常鮮明,不改「港英餘孽」治港的一貫作風。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之時,時任香港終院首席法官「引入」了「非常任法官」制度,這些法官一部分是前任香港法官,一部分是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知名法官。這些法官是否香港永久居民、是否常居香港、是否在外國有居留權,都沒有限制。目前,有十多名來自英國、澳洲、加拿大的外籍非常任法官,雖說根據相關條例,他們要宣誓效忠香港特區和《基本法》,但他們的外國公民和國籍身份,是否能夠公正執法,令人疑竇重重。
特別是香港的法院表現在內外種種複雜因素衝擊影響下,公眾早已失去了信心及強化了「洋大人治港」的印象。在香港法治受損、必須改革才能「回復公平公正」的今天,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的制度以及維持人數眾多的外籍法官,已成為公眾關注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在此情況下,林鄭月娥今次任命顯然非常不智,很有問題。不過,只要了解林鄭月娥的政治底色、思想價值觀和所作所為,就不會對其舉動感到奇怪,而是更能明白香港的司法改革、撥亂反正會有多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