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就提升動物福利及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展開諮詢仍未有結果,但律政司上月「放生」兩名涉嫌將三十隻動物拋下街、造成至少十五死的疑犯,令動物權益備受關注。有關注團體指現時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過輕,律政司的做法令社會大眾誤以為傷害動物無後果,促當局盡快修訂法例,免悲劇再生。
「雖然話最高嘅刑罰係罰款二十萬(元)同監禁三年,但係好多時都判得好輕!」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領養部幹事黃朗研對律政司放生疑犯感到憤怒,他擔心將引發「破窗效應」,令大眾以為傷害動物無後果,引發更多類似個案。黃表示現時虐待動物的案件多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起訴,只設半年檢控期,令起訴過程存有漏洞。
「舊年都有啲關於修例嘅諮詢會。我唔明點解上年話會重視,今次又咁樣放生!」黃指本地動物法落後,對上一次修訂有關法例已是十四年前,加上社會愈來愈重視動物權益,促政府盡快更新條例,並加入更多保護動物福利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