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瞞離婚 男警霸宿舍15年

【本報訊】五十歲男警涉嫌向部門隱瞞離婚狀況,得以霸佔荃灣綠楊新邨的警察宿舍逾十五年,因而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十一月十九日再訊,以便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惟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即他的同僚與上司。

獲分配綠楊新邨某室

被告李德明,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於○五年一月廿二日至今年七月十三日期間,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欺騙,即向香港警務處隱瞞其離婚狀況,而誘使警務處作出不作為,即於李不合資格下繼續向他分配位於荃灣綠楊新邨某室的部門宿舍,而導致他獲得利益及或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蒙受不利。案件編號:WKCC 34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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