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10年內逐步增勞工假至17日

【本報訊】政府今年一月宣布的民生紓困措施中,包括將俗稱勞工假的法定假期由十二天逐步增加至十七天,與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看齊。有傳政府將計劃以十年時間,平均每兩年增加一日,逐步將勞工假增至十七天。勞工顧問委員會有勞方代表指十年時間太長,建議縮短至三至四年;而資方代表則認為不應在經濟衰退時提出建議。

勞方指應縮至三年處理

勞顧會下周將開會,將勞工假期逐步增至十七天是其中一項議程。勞方代表鄧家彪批評,若政府提出以十年時間增加五天假期是「過分保守」,並且稱如同「睇死香港經濟衰十年」,他又指增加假期的成本不高,僅佔僱主所有成本的百分之一。另一勞方代表周小松指出,政府曾提出迫切解決勞工假及銀行假不公平現象,可見此不公平現象長期存在,應該盡快解決,認為用十年時間處理太長。同樣是勞方代表梁籌庭則指,可用三至四年逐步增加假期。

勞顧會資方代表郭振華亦指增加假期的成本不大,惟不少僱主均擔心勞工短缺的問題,他提到部分行業如飲食、旅遊等,需要時間找替工、甚或轉換經營方法,而十年時間足以助市場逐步適應。他又指,增加假期的成本難免都是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十年時間將成本攤分,亦可避免引起通脹。但他認為,現時很多僱主正在蝕本經營,應先聚焦經濟及疫情,不宜在經濟衰退時提出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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