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推簽證 港澳居民可留270日

【本報訊】泰國駐港總領事館為香港及澳門居民推出特別旅客簽證,申請人最長可在泰國逗留二百七十日,但當中須隔離檢疫十四日,以及向泰國公司購買涵蓋新冠肺炎的醫療保險。

要求過去半年存款有12.4萬

港府早前表示已去信多國,願意與對方商討建立「旅遊氣泡」,當中包括泰國。泰國駐港總領事館更新網站,指容許沒有犯罪紀錄及指定疾病的港澳居民申請特別旅客簽證。申請人須提供銀行存款證明,顯示過去半年存款有最少五十萬泰銖(約十二萬四千港元),亦須向泰國公司購買醫療保險,整體保額須達十萬美元(約七十八萬港元),保額中最少有四萬泰銖(約一萬港元)的門診醫療,以及四十萬泰銖(約十萬港元)住院醫療,並須涵蓋新冠肺炎。申請人亦須提供在泰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證明,當中包括十四日隔離期。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說,相關申請的門檻高,加上仍須十四日隔離檢疫,相信主要是商務、探親等必須去泰國的人士才會申請,料對建立旅遊氣泡作用不大。旅遊事務署則稱,政府正致力讓跨境往來逐步有序地恢復,已成立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領導的跨部門小組,積極與疫情相對穩定,並與香港有密切經貿關係的國家探討,詳情有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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