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十八日有網民發起「中環和你Lunch」,時任司法機構女助理文書主任,被指當日在畢打街用雪糕筒堵路及向影相女途人說:「打我囉」。她昨天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她原本另被控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及作交替的普通襲擊罪,該兩項控罪獲撤銷。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不排除判監,下令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案押後至本月廿二日判刑,等候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當日下午現場約有卅多人聚集,其中包括女被告施妙珍(廿八歲),她與另外數人用雪糕筒等雜物堵路,任金融顧問的女途人江慧如(五十四歲)上前清理路障及拍攝各堵路者容貌。被告捉着江的手機說:「打我囉!」並指着江說:「呢條八婆影相」。江一度遭多人包圍及被要求刪相,最終在一名外籍男途人協助下離開現場。
警方於案發後兩日在高等法院外拘捕被告,並在其住所找回犯案時所穿的衣服。
辯方求情指,被告並非預謀犯案,只是一時衝動,現已認罪後悔,加上已經因為本案失去公務員工作,望法庭給予機會輕判。案件編號:ESCC 8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