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後,香港司法中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沒有國家認同、有沒有國家意識,是根本性的大問題,這個問題對香港特區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公務員等等同樣根本和重要。此問題沒有解決並且惡化,導致了反中亂港的猖狂、離心離德的嚴重、「港獨」分裂的冒起,「一國兩制」有被顛覆之憂。
現在大家清楚看到,由於司法中人國家認同、國家意識的缺失或另有所屬,二十三年來,他們對反中亂港之人的多宗刑案,特別是對今次反修例暴亂中的刑案處理,其對香港法治的損害是直接而赤裸裸的。他們的判案明顯不公平,明顯有違伸張正義,明顯在對某類人和案件包庇縱容。他們名曰「獨立辦案」,實為弄權枉法,他們的問題不在於專業水平和能力如何,而在於作為法律工作者,他們的政治立場、意識形態如何介入其工作。
人們看到,凡是涉及和國家憲制、和「一國兩制」大政方針之政治背景關聯的案子,他們的政治取向和愛憎就會自覺或不自覺的發揮作用,影響辦案結果。這種狀況不會發生在一般刑案上,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在和政治背景有關的案子上。
不過,為了表現「司法獨立」、「不受任何非法律因素影響」,他們又總是不承認會受政治立場、意識形態的影響,總是要把自己擺放在「人間真空」裏、擺放在「不食人間煙火」的「純淨世界」裏,總是標榜自己的腦袋裏沒有一絲一毫的政治念頭。
然而,這是在騙人。這樣的自欺欺人,曾經迷惑了很多人,曾經為他們的「公正無私」、「司法獨立」、「維護法治」戴上了無可置疑、令人敬畏的面具,只是這面具正因他們從「佔中」到反修例暴亂的連串拙劣表現而被撕下。
現在,他們正面對社會公眾的強烈置疑和批評,要求香港司法制度改革、人事整頓、思想轉換,以及國家認同、國家意識必須端正且不可缺位的強烈呼聲此伏彼起,他們再弄出任何東西做擋箭牌都無濟於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