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稿】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私人農地作住宅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由籌備至推出可謂一波三折。此計劃早於前年施政報告有所提及,惟無聲無氣拖足一年,及後於去年公布的施政報告重提,並敲定今年首季推出。豈料,今年初又爆出會推遲一季,千呼萬喚始出來的計劃最終在五月六日面世。
政府早於前年提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時,隨即惹來質疑計劃如同促成「官商勾結」。政府當時回應說,以往多個大型房屋發展項目均採用公私營模式進行,包括美孚新邨、黃埔花園及太古城,期望社會對公私營合作持開放態度。
發展局去年十一月公布上述計劃的框架後,諮詢立法會及主要持份者。當局聽取意見後,一度修訂了有關處理補地價時限及未能完成土地行政程序的後果等細節,包括政府與發展商就申請項目補地價之時限由十八個月,可酌情延至廿四個月。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亦曾於去年為計劃護航,指發展商提交的申請項目須經由公務員團隊組成的中央小組審批,以及由顧問小組提供意見,最後再由特首及行政會議批出,展開法定規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