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零宗 無例可循 國安法乏阻嚇作用

《港區國安法》自今年六月三十日實施至今三個月,截至九月二十八日,只有二十八人涉及違反該法例而被捕,當中只有兩人被檢控,但未有定罪案例,令一眾違法之徒仍然肆無忌憚,挑戰法紀,令守法的市民不得安寧。有學者及議員指出,雖然港區國安法條文嚴格,惟作出檢控案例極少,加上至今未有任何定罪個案,無法彰顯港區國安法的威力,負責檢控工作的律政司責無旁貸,必須快審快判,才能起阻嚇作用。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儘管港區國安法條文如何嚴格,但法例生效至今仍然是「零定罪」個案,既令法例無法彰顯威力,亦使港獨分子無視法紀,繼續犯案。陳說:「好似高舉港獨標語及呼叫港獨口號,但現時不論呼叫或展示口號都無人理會,變相令犯案者被放走,律政司有好大責任,即使高調拘捕壹傳媒黎智英,但到依家都未成功檢控。」

陳指出,最初港區國安法推出時,被外界稱為「定海神針」,但久而久之市民都知道不會有人被檢控和定罪,亦變成不會懼怕,會「令人覺得會否本港對境外勢力投鼠忌器,一些同外國有關係的人都不會被定罪;形成可能當外國有人介入,港府就不敢拘捕」。他認為,若檢控及定罪人數一直未有大量增長,就會變相令港區國安法阻嚇力減低,不少人會繼續挑戰法律,「好似示威活動,經常見到有人於示威現場大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令港區國安法如同無牙老虎。」

迄拘28人僅控2人

議員葛珮帆亦指,她與市民在港區國安法訂立初期,期望能雷厲風行地作出檢控,以及令有關違法人士定罪,但至今未有定罪個案,而且仍有大量人士違反港區國安法,未受法律制裁;甚至有人勾結外國勢力,卻仍未被拘捕、檢控及帶到法庭審訊,「有人明目張膽違法,但都是沒有被檢控定罪,變相令其他人都不怕法例。」

截至九月二十八日,共有二十二名男子及六名女子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涉嫌干犯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以及發表煽動文字罪,部分人亦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等,當中兩人已被檢控。葛認為警方的而且確有執法,但明顯有不少違法之徒仍然逍遙法外。

天星碼頭收起旗幟

反修例示威尚未平息,示威者昨發起行動,號召到多區活動,尖沙咀雖無示威發生,惟去年多次於示威活動中被示威者除下旗幟的尖沙咀天星碼頭五支旗杆,亦將旗幟收起,以防發生同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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