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陸續有唔少參選人申報立法會選舉開支,競逐連任嘅商界(第二)議員廖長江用咗八萬三千蚊,當中約五萬七千蚊係選舉捐贈,換言之剩番嘅約兩萬六千蚊,佢要自己埋單喇!
根據廖長江所提交嘅選舉開支申報,涉及嘅開支包括有聘請選舉助理、交通費、製作宣傳品費用同埋法律服務等開支。至於有關五萬七千蚊嘅選舉捐贈方面,其中有五萬二千蚊係屬於法律服務,包括就一宗案件嘅諮詢費,另外五千蚊就係辦公室開支。參選人提交開支申報時都要簽署聲明書,並由太平紳士、監誓員、持執業證書嘅律師監誓簽署,廖長江就搵咗同屬「六人組」嘅金融界議員陳振英監誓。
另外,參選法律界嘅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就申報二萬零一百四十六蚊,當中二萬蚊係用嚟聘請選舉代理人。參選會計界嘅林智遠申報六萬九千幾蚊,當中有三萬幾蚊係聘請助理,選舉捐贈就有六千八百幾蚊。參選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嘅李錦添就使咗約五千三百幾蚊,主要用喺設計選舉橫額、買電話卡作宣傳同埋食飯應酬收集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