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5涉非法集結 黃之鋒古思堯下周三提堂

【本報訊】已解散的香港眾志時任秘書長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昨日被警方拘控,警方指黃之鋒去年十月五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而古則涉嫌於同一場合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人已被落案控告相關控罪,並已獲准保釋,案件將於下周三(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去年十月五日有大批人士在銅鑼灣一帶集結,並且遊行至中環。有關集結並沒有按照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所規定通知警務處處長,屬於未經批准集結。港島總區刑事總部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昨日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年齡分別為廿三歲及七十四歲,涉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前者亦涉嫌在該未經批准集結中違反「禁止蒙面規例」。

黃去年放監後 第三度被起訴

黃之鋒昨被扣查後獲保釋候訊,他離開中區警署時身穿黑色T恤,表情從容地拿出檢控紙,指自己下周三下午兩時半於東區裁判法院一庭應訊。黃指自己在中午於中區警署報到期間,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表明他觸犯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而被檢控;另一人為古思堯。警方為黃之鋒進行筆錄口供和錄影盤問,期間亦播放四條媒體所拍攝的新聞片段,均是涉及去年十月五日反蒙面法遊行活動。

黃續指,該案是自己於去年六月刑滿出獄後第三度被起訴的案件,認為警方和律政司在這時間起訴是為十月一日遊行前夕製造寒蟬效應。歐盟發言人質疑,港府再次拘捕黃之鋒,認為會破壞西方對中國的信任;又指自去年開始,連串香港民主派人士被捕,黃是被捕的最新一員,會密切關注事件。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