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現正接受申請,政府要求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回饋業主至少八成補貼金額。有團體查詢物管公司收取保就業補貼後的做法,部分物管公司明言沒有回饋給小業主。團體認為,即使有公司回饋,業主也未必可查核法團及管理公司的帳目資料,做法欠缺透明度,促物管公司不要「發疫症災難財」,促第二期保就業規定所有物管公司都回饋補貼予業主。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今年五月向本港一千三百多間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公司派發問卷,只得三間公司回覆,全部均拒絕回饋業主。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說,翻查資料發現,全港五百多間物管、保安及清潔公司、升降機保養商,在第一期保就業計劃中獲補貼近十億元。他舉例,其中一間物管公司在二○一七至一八年間,全年利潤約三千萬元,但今次從首期保就業計劃已獲一千七百萬元補貼,佔當年純利一半有多。
不過,有物管公司不但沒有回饋,更以疫情增加工作量為由,收取更多管理費。大聯盟建議,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應不論公司規模,都必須回饋不少於八成予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