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黨員袁海文去年一月與虛擬貨幣挖礦機的苦主到警署跟進投訴事宜後,當晚收到匿名恐嚇電話,警方經調查控告一名地產公司董事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天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指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是被告打出該恐嚇電話,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三十七歲被告林栢榮,被控於去年一月六日在香港致電袁海文,威脅會使袁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控方在庭上讀出袁的口供,袁於前年十月開始處理虛擬貨幣及另類投資的追討事宜,事發日中午,袁曾陪四名苦主到旺角警署跟進投訴個案,當晚近九時,袁收到無來電顯示電話,對方大聲惡言說:「係咪五行欠打?信唔信我搵人打你?叫班兄弟同你傾!你咁×多事!」對方之後收線。袁因擔心及驚慌下報警。袁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被告不涉任何他跟進過的騙案,他既不清楚被告是否反對民主黨,也不認識被告,二人無私人恩怨。
被告在控罪表證成立後自辯,他在母親經營的富誠地產任董事,事發時他的手機借了給別人使用,他不認識袁,亦從無致電給袁,他亦不認識被指涉及虛擬貨幣挖礦機騙案的人士,也無參與任何政治活動。
裁判官裁決時引述被告的證供指,涉案手機沒有上鎖,被告的同事也會使用它,因為被告的住所與公司只有五分鐘距離,被告有時會放下電話回家去廁所,被告懷疑是其他人在此期間致電袁。裁判官指出,雖然被告的說法非常惹人懷疑,但控方未能證明被告說法不可能,故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ESCC 108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