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於去年八月二十九日與其友人羅國偉在佐敦一間餐廳內遭人襲擊,羅上前阻擋時捱打,岑則未有受傷。警方事後拘捕兩名駕車接載行兇者的男子,兩人早前在區院分別承認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法官昨聽取辯方律師求情後,表示需時考慮刑罰,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1日)判刑。
兩名被告依次是十六歲無業姓何被告,以及廿九歲男侍應羅建華。首被告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保兩罪,但否認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兩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次被告則承認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沒有第三保等三罪。控方指首被告屬初犯,次被告則有與暴力相關的案底。
在事件中替岑擋格而受傷的羅國偉昨天到法庭旁聽,辯方指他不希望法庭重判兩名被告及已原諒他們。辯方稱,首被告年紀尚輕,而且人生經驗不足,思想單純,又缺乏父母監管,因貪玩及貪心而受人利用,未有想到嚴重後果,今次案件對他及其父母而言同樣是一個警惕,其父親日後亦會多加注意他,而他日後會遠離損友,並承諾會改過自新。次被告已感後悔,他並非案件主腦,只是因貪心而收取了他人五千元才犯事。案件編號:DCCC 8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