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更新網上課程 增國安法內容

【本報訊】教育局更新「《基本法》中學生網上自學課程」,本學年版本增添《港區國安法》內容,並且以近千字篇幅講述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等行為,又指《基本法》第廿三條「仍然負有立法義務」。該課程又引用四十八年前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決議,強調香港被剔出殖民地名單。

該局課程發展處同時向各中小學分發學與教材料,包括「《基本法》中學生網上自學課程」。該課程自一七/一八學年設立後供學校自行選用,有九個單元。簡介指出,每個單元的學習時間約由半小時至兩小時不等,完成整個課程需大約十五小時,其後學生須完成在線評估,答對八成方正式修讀完畢。

講解禁止叛國及分裂國家行為

該課程的單元二「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其「『一國兩制』下的法律關係」講解「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等行為」,列出全國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的時序及相關內容,指由於香港難於可見時間內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故全國人大完善香港國家安全的法律及執行機制,且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並指本港根據基本法第廿三條規定仍負有立法義務,應當盡快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立法。

而單元一「『一國兩制』與《基本法》」,講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政策和方針」,聯合國通過從殖民地名單刪去香港和澳門的建議報告,強調香港並非殖民地,課程又引用一九七二年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黃華曾言論,指港澳問題全屬中國主權範圍,「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殖民地』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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