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打工仔在疫情下慘遭裁員或減薪,但仍不符申請綜援資格。有失業近七個月的人士申請綜援時,因資產計算保險的「現金價值」而不合資格,並向社會福利署求助,職員卻游說他取消保險,並花光保單的「現金價值」,令他感到徬徨無助。工會批評政府「只幫企業出糧,不幫失業者開飯」,拒絕設立失業援助金,令打工仔女陷入困境,建議放寬申領綜援門檻,即時推出為期半年的失業或停工津貼,並研究失業援助金。
失業近七個月的鄧先生說,到上月初家庭積蓄剩下不足五萬元,他曾去信政府要求援助,並獲轉介至社署。惟社署職員僅向他硬銷綜援,並游說他取消多年前購買的保險,把保單的「現金價值」花光,直至符合綜援的資產限額。他指該份保單原定用作退休金,加上尚有約六年到期,其「現金價值」正處於倍增期,只好放棄申領綜援。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唐賡堯指出,鄧先生的經歷正是失業人士寫照,由於政府拒絕設立失業援助金,令打工仔女陷入「失業無保障,綜援唔受理」的困境。勞工服務中心總幹事關勝傑亦稱,疫情下勞資審裁處積壓大量案件,欠薪僱員遲遲未能申請及領取破產欠薪基金。工聯會要求勞審處增加人手,簡化申請破欠基金程序,並提升基金的保障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