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許網誌推銷 女西醫王翊馨除名半年緩刑

【本報訊】女西醫王翊馨被指控於二○一四年十月,允許、默許或沒採取足夠措施,讓其名字、職銜、照片在網誌中出現,推銷透明質酸(Restylane)及肉毒桿菌(Botox)產品,醫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紀律聆訊,裁定專業失當罪成,被判將從醫生名冊除名六個月,緩刑三年。

辯稱不察覺被拍攝

有團體前年就醫學美容宣傳手法進行調查,發現有醫生涉嫌違反專業守則,監察人袁海文向醫委會作出投訴。案情指,網誌作家受邀為NuMe名人醫美外科中心作宣傳,網誌中上載王示範為女客人注射透明質酸及肉毒桿菌的照片及描述,稱王使用的針比一般幼細,令客人更舒服等。根據專業守則,醫生不可利用活動推廣其業務等,並確保內容不會使人產生正推銷醫生自己或其機構,用於推銷醫療相關產品等。王未有出庭應訊,據所交的文件指,活動屬私人性質,當時亦正為客人治療,並未有參與其中,並不察覺自己被拍攝。

辯方大律師駁稱,文章為作家個人己見,非王的直接引述,一七年已要求移除。醫委會指,照片所見,王當時手持針筒面向鏡頭,顯示王應清楚當日中心有宣傳活動,故不接受解釋,又指作為醫生,王應採取合理行動,防止照片等被用作宣傳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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