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崩壞,幾乎是全民共識,矛頭直指肩負捍衞法治重任的律政司。自從被指淪為黑惡保護傘後,公信力每況愈下,尤其是涉及大漢奸黎智英的案件,一單又一單放生,非法佔中已過去六年了,黎智英與其他三十八搞手,仍未被起訴,繼續逍遙自在;黑金秘捐泛民涉及數千萬元,不予起訴,這兩個活生生的事例,令人印象深刻,嚴重打擊律政司形象。
到後來黎智英在二○一七年六四集會,涉及刑恐東方記者案,拖延足足三年,在今年初才起訴,實在來得太遲,經過超過一千多日時間,證人的記憶有一定程度的模糊,亦是人之常情,而法官最終不信任證人口供,導致黎智英被判無罪釋放,就連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亦批評遲來的檢控。
律政司的形象像枯萎的大樹,逐漸腐爛,這個部門絕對需努力做實事去挽救形象,絕對不能放棄任何機會,眼前還有三天便到黎智英涉刑恐案上訴期限,政法界質疑原審判決未能彰顯正義,希望律政司能在期限內上訴。
有律師指出,若錯過這次上訴機會,之後再申請,程序上會十分困難, 而且公眾亦會覺得,黎智英果然有保護傘,連律政司也放生不上訴,對法治的信心更蕩然無存。要封住別人的嘴,最簡單直接便是行動出手,而不是又再製造話柄。
香港法治備受質疑,很多宗敏感案件出現令人失望的結果,尤其是涉及反修例暴潮的案件,多名嫌疑犯被放生,警員作供的可信程度更被公開批評,簡直是法治的雙重打擊,警察拉人,司法放人,亦影響執法者的士氣。各界不斷向律政司提出寶貴意見,但都被當作耳邊風,這本來應是相關部門的責任,卻要市民操心,官員理應汗顏,知恥近乎勇,就算黎智英背後有多大勢力,律政司要洗脫頹風,刑恐案上訴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