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三權分立是假 司法獨大才真

上月底本月初,本港政壇,尤其是司法界、法律界、教育界又圍繞香港是否有「三權分立」,再起爭論的波瀾。這場爭論是大爭論、好爭論,愈爭論愈辨明是非,愈爭論愈暴露牛鬼蛇神。

抗拒轉變 繼續糾纏

文首指這場爭論是用了「又」字,說明「三權分立」根本是偽命題。《基本法》由起草開始經反覆諮詢港人意見,到人大正式決定公布實施,再經三十年的實踐,從盤古初開起計,也沒有「三權分立」這回事,而行政主導的體制早已彰彰明甚。三十年間紀念《基本法》的逢五逢十大典,人大及中央政府各級領導也重複這一《基本法》鐵定的金科玉律。所以行政主導的特區政治體制由理論到實踐、從憲法及法律到行政管治,從來都不是問題。既沒問題,又不可能有質疑,所以稱為「又」。「又」的另一個含意為一直不甘國家收回香港主權,結束英帝國殖民統治,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反中亂港陣營及其在司法界、法律界、教育界、政界的代表人物及議員,由內心深處抗拒和接受這一歷史轉變,夢想藉司法獨大,繼續維護其昔日的地位和利益,甚至伺機支持「港獨」分裂勢力,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實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殖民美夢。因此,「又」的意思也是指出那些不甘於失敗的人,將會繼續糾纏下去,如毛澤東的名言:「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滅亡。」由此,對「又」搗亂只能鬥爭,沒第二條路可選擇。

試問面對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港大法律教授陳文敏、身為大律師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以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等等權傾(包括司法界地位)一時的人物及組織,還需要與他們爭論《基本法》的ABC嗎?因為是否有「三權分立」、是否已是「三權分立」、是否違反行政主導體制,不是認識的問題,不是理論問題,而是政治立場而已。有一句俚語說得好,裝睡的人是永遠叫不醒的。政府高官和建制派議員不要做孫悟空「三打白骨精」故事中好歹不分的唐僧,最終好人也會犯下大錯,誤了更多無辜的人。

為甚麼說這場隔空火併是好事,是大爭論?事緣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就刪除通識科教科書課本上的「三權分立」,被反中亂港勢力及黃媒輿論炮轟圍剿,楊局長一士諤諤表明絕不容許教科書洗腦莘莘學子的事件爆發後,掀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爭論。林鄭行政長官於九月一日見傳媒時公開撐楊局長。一錘定音,沒有「三權分立」這回事,並且列出事實和理據支持教育局刪除「三權分立」的正確決定。隨後律政司司長也發表網誌支持。

這場大辯論在數日之間,上至行政長官和香港人大常委譚耀宗,下至已退休的終院常任法官烈顯倫也加入戰團,本周初中央政府兩辦發表聲明,可謂極一時之盛。這個爭論還不算大嗎?因此也大有所獲。再一次由中央政府到特區政府進一步高屋建瓴,巨細無遺地釐清了是非黑白,讓那些胡說八道的政治人物及組織的真面目徹底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