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年五月就「三色回收桶」(即廢紙、廢塑膠及廢金屬)回收物收集合約進行招標,按香港及離島、九龍、新界東和新界西區分為四份標書,據悉四份標書均由單一承辦商獨得,環保署即將刊憲公布結果。惟結果令不少入標者不滿,批評政府沒限制單一承辦商不能包攬四份合約,這是繼一七年推出「玻璃管理合約」後再出現同一漏洞,恐造成壟斷,業界促當局重新檢視審批結果。有議員擔心倘單一承辦商出現問題,便無其他承辦商可接手。
政府將全港合約批予單一承辦商早有前科,一七年政府批出「玻璃管理合約」時,同樣將港島區(包括離島)、九龍和新界區的三區合約批予單一承辦商,其後惹來批評,最終政府決定取消有關九龍區的中標結果,再重新招標。
政府當時回應指,經考慮評審結果和招標文件內關乎接納標書的甄選準則後,認為再將「玻璃管理合約」批予同一承辦商並不符公眾利益。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亦曾指出,政府把全港服務範圍分為三大區域,委聘玻璃管理承辦商提供服務,是避免造成壟斷市場,為此,政府已在招標文件內訂明,在一般情況下,單一投標者不會獲得多於兩份合約。
但政府並沒有吸取是次的經驗,在批出「三色回收桶」回收物收集合約時並沒有設立限制,結果再度出現四份標書全由單一承辦商成功投得之局面。
環保署回覆本報查詢時,並未解釋為何不限制單一承辦商中標包攬所有合約,亦無回應日後會否在其他標書上設限,只稱是沿用食物環境衞生署現時四個分區合約的招標安排,未有為中標者提供服務的分區數目設上限。
目前三色回收桶的管理工作由食環署負責,並外判予兩間公司提供收集服務,但有關工作稍後將改由環境保護署接管。環保署於今年五月就相關服務進行招標,合約期廿四個月,十月生效。
不過,今次審批結果令不少入標競投合約的人士感不滿,認為大企業集團可動員大量人手或找顧問公司協助寫標書,一般中小回收企業及回收商無法匹敵,本已對中小企不利。而政府現將全港三色回收桶的收集服務判予單一承辦商更為不智,造成全面壟斷,扼殺其他回收商入場的空間,政府日後還有其他不同類別的回收服務合約推出,亦會變成過度依賴單一企業集團的承辦商提供服務的局面。
議員葛珮帆表示,政府有關的安排「極不理想」,若單一承辦商運作出現問題,便無法由他區的承辦商接手處理,回收服務即時受到影響。她認為政府日後批出標書時應加入條款,限制單一承辦商在同一項目的中標上限次數,避免單一承辦商全取所有合約,以免扼殺其他回收業界的進場機會,而且加入競爭才有進步,亦可避免單一回收商獨大,出現壟斷。
香港環保廢料再造業總會會長劉耀成指,認為政府應分拆由不同承辦商負責,不應以價低者得批出標書。他指業界已多次向政府反映意見,但未獲理會。記者陳素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