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表煽動文字遭扣查 譚得志另涉煽惑今上庭

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被指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前日在大埔寓所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並通宵扣查,至昨晚仍未獲准保釋。據其社交網站專頁稱,他會就今年一月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上庭。此外,前日九龍大遊行中被捕的二百八十九人,昨凌晨起陸續獲准保釋,大批被捕人士家屬通宵在警署外守候。

據「慢必」陳志全的社交專頁稱,「快必」被捕後,食環署人員隨即拆走「快必」的街站易拉架,並發出檢取物件通知書。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前日指,「快必」涉嫌在今年六月底至八月,以防疫為名在多區擺設廿九次街站,及透過社交網站直播傳播具仇恨內容的訊息,引起他人對香港政府的憎惡和藐視,並引起居民間不滿,原循違反港區國安法內涉「煽動、協助、教唆和資助分裂國家罪」處理,與律政司研商後,轉以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十條續由國安處調查。

而今日上庭的案件,「快必」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即於今年一月十七日在大埔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的未經批准遊行集結,案件已於七月十七日被捕當日提訊,獲准以十萬元保釋候訊。據悉,警方還控告他兩條傳票罪行,分別控告譚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以及煽動意圖罪,涉及今年一月十七及十九日。

12歲女童家人指警出手不合理

另前日的九龍遊行黑暴重臨,至昨凌晨一時許,示威者及防暴警雙方陸續散去。警方就事件共拘捕二百八十九人(十三至七十一歲),涉嫌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向一百一十七名涉嫌違反禁聚令的男女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包括一名十二歲女童,她前晚被截查時懷疑逃跑,被防暴警員壓在地上,其後她與兄長到廣華醫院接受治療。

據知女童事後情緒受影響,抗拒接觸外界,不想別人提及當日情況;其兄長則腳部有瘀傷。其家人指兩兄妹當時僅逛街路經,與在場人士亦不認識,認為警員出手制服及發告票不合理,故會與律師商討有關事件及投訴警察的具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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