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及其管理層過去多次受失實及誹謗言論攻擊,過往東方曾兩度透過民事控告經營網站的公司誹謗,成功追討損失,並揪出幕後黑手,以正視聽。
一四至一五年,有用戶在Google旗下的blogspot.hk、groups.google.com和google.com.hk,發出多段涉嫌誹謗東方的貼文。東方就此向總部設於美國的搜尋網站Google Inc.提呈三份入稟狀,要求就有關誹謗言論對東方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提供發布有關貼文的用戶資料;及要求法庭禁止被告發布或安排發布或參與發布該些言論及誹謗字眼。
Google Inc.申請撤銷海外派票許可不果後兩度上訴,就最後一次上訴,高院上訴庭裁定,有真正及實質侵權發生,故撤銷Google Inc.之上訴,裁定訟費歸東方。Google就部分申請已向東方支付訟費一百零五萬港元。
○七至○八年,網站「香港高登討論區」(下稱「高登」)有會員持續張貼誹謗性貼文,內容涉及《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處理新聞的手法,以及東方創辦人。東方遂在○八及○九年兩度興訟,民事控告經營高登的兩間公司誹謗。高院原訟庭最終裁定,涉案的三段討論貼文全屬誹謗,判高登向東方就其中一段貼文賠償十萬元,成為本港首宗涉及網上討論區貼文的誹謗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