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一眾中學老同學敍舊,有同學是專業人士,膝下無兒,主要是因為覺得社會環境不適宜下一代成長,他是客觀理性有學識的人,不藍不黃,對政府及反對派各打五十大板,並語重心長地說,如果真的有兒子,會送他北上讀書,免得在香港學壞。
這番話相信很多本地中產深表同感,現在這個香港可說是妖獸都市,群魔亂舞,卻未見代表正義一方來揮尚方寶劍斬妖除魔,一切表面嚴正行動,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只是做騷多過做事。
去年至今的反修例示威潮,警方拘捕近萬人,但律政司只控告其中約兩成、不足二千人。而且多人在審訊後獲判無罪釋放,包括六名被控暴動或襲警的疑犯,警察拉人,法庭放人,變成老生常談。
定罪率低衍生不少問題,首先令人質疑法治究竟在香港是否存在,為何會一而再放生暴徒?而且搞事可以甩身,削弱法例的阻嚇力,年輕人更加有恃無恐,反正入罪風險低,心存僥倖。黑暴死灰重燃,警方卻甚少執行《港區國安法》,只是用罰錢的禁聚令來票控聚集人士,有漢奸黎這些金主,二千元當作貼士「豪畀你」。
黎智英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被捕,至今仍未被起訴,兩人獲得保釋,繼續在社交平台風騷現身,妖言惑眾,黎智英七十幾歲阿伯,惡形惡相學人拋頭露面,簡直污染互聯網。這種人品行低劣,記者正常採訪都被他兇神惡煞用粗口辱罵,竟然還獲法庭判定並非刑事恐嚇。若果易地而處,有人用粗口辱罵正在審案的法官,卻會犯上官非要拉要鎖。林鄭等官員出來否認「三權分立」了,司法不應該是獨立王國,享有的特權在回歸後卻沒有檢討修改,記者日曬雨淋,發揮第四權監察社會,重要性難道比不上在冷氣房審案的法官?這個司法獨大的畸形社會,生兒育女真的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