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工人自契女八歲起涉嫌多次非禮她,得悉有人報警後,數度向契女母親傳訊息,指案件會影響契女名聲,又提出贈送契女龍鳳鐲鑽石金鏈,但求能夠「少一事」。
該裝修工否認四項非禮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雖傾向相信女事主與被告之間確實發生了一些事情,但因未能確定她準確地描述事發經過,故判被告四項非禮罪不成立。不過,法官裁定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他監禁廿一個月。
六十一歲被告被控於一二年九月至一七年十月,四度非禮當時八至十三歲的女童X,以及於一七年十一月十至十五日,要求X的母親不再追究。
就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告辯稱,他跟X的母親有感情轇轕,才會發訊息給她,而有關欲贈送的金飾,也是一早預備給X作嫁妝。惟法官認為被告是砌詞狡辯,而他明顯是不希望面對官司,雖然他傳訊息的對象是X的母親,但X的證供及X是否出庭作供,都可受到父母影響,法官因此裁定被告是蓄意妨礙司法公正。案件編號:DCCC 6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