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七月十四日反修例遊行結束後,兩名便衣警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內遭示威者圍毆及用雨傘襲擊,其中一名便衣警受襲後左眼眶及鼻骨骨折,左眼視野出現陰影及重影,已轉調文職。其中三名涉案男子昨天在區院承認兩項暴動罪,辯方求情稱,本案對於社會、受襲警員以至被告均是悲劇,規模亦較梁天琦等暴動案為小,法官下令把三人還押至九月十八日候懲。
三名被告分別是任職侍應的梁柏添(廿四歲)、保安員龔志遠(五十一歲)及學生李文謙(十七歲)。三人承認於去年七月十四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三樓三九八號舖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梁及龔另承認在該商場三八三號舖外參與暴動。梁有販毒案底及曾被判監,干犯本案時剛出獄,另外兩名被告則無案底。
案情指,當晚近十時,便衣警員張歷恆和郭兆恒與同袍到新城市廣場執勤,期間有軍裝警被示威者用雨傘襲擊及拳打腳踢。張向遇襲同袍施援時,遭至少二十名示威者包圍拳打腳踢,及被雨傘和硬物襲擊。郭其後跑上扶手電梯想到四樓協助同袍,亦遭至少十名示威者包圍,示威者朝他衝下來將他推跌,對他拳打腳踢及用雨傘等物襲擊他。
媒體及閉路電視就拍到,梁用雨傘襲擊張及腳踢張;龔向營救張的警員掟遮,又打郭的背部,用雨傘刺郭至少五次;李則不停用雨傘刺和擊打張逾二十次。三名被告當晚搭港鐵離開沙田。張的左眼眶、左上頜及鼻有骨折,左眼有血腫,須接受手術,他原本負責刑偵工作,復工後轉做文職。今年六月張的眼睛發炎,須再放病假接受診治。郭的傷勢則較輕,但頭皮有裂傷需縫三針,他已恢復正常警務工作。案件編號:DCCC 9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