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死動物成冤魂 律政司放生成癮

一個社會是否文明,端看其對待動物的態度。從律政司放生涉嫌虐殺動物的疑兇,激起社會嘩然,輿論沸騰,當知香港不是不文明,不是不重視動物權益,而是律政司從中作梗,放生成癮,成為文明社會的終結者。更遑論在其卵翼之下,反中亂港集團橫行霸道,「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不斷上演,香港距離文明社會已是愈來愈遠。

泯滅人性 逍遙法外

今年二月情人節,深井青山公路一屋苑發生駭人聽聞的虐殺動物案,多達三十隻動物疑被人從高處拋下,其中十八隻動物死亡。事緣有人在上址對開山坡發現大量懷疑動物屍體,包括寵物鼠、雀鳥、貓及兔仔,另有多隻貓及寵物鼠重傷奄奄一息,遂報警求助。數日後,再有保安員在屋苑尋獲多隻與案有關的英國短毛貓,全部有輕傷及受驚。警方調查後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兩名涉案男子,據悉其中一人為主動自首,案件拖延逾半年,本報昨日獲警方回覆,案件已完成調查,律政司考慮證據後決定不提出起訴。換言之,十八隻動物慘成枉死冤魂,涉案者泯滅人性卻逍遙法外,消息一出轟動全城。

如此有歪人常的決定,連反對派政客都批評律政司做法「百思不得其解」,形容為「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諷刺的是,這句話過去是專門用於律政司放生反對派政客,如今同一句話卻從反對派政客口中吐出,當知律政司的所作所為連「同道中人」都不齒。網民紛紛質問律政司放棄檢控理據何在,有飼養寵物的主人甚至質疑律政司無人性,不重視動物權益,助長虐殺動物歪風。可見律政司倒行逆施,群情洶湧,不公開交代勢難服眾。

事實上,案件可謂證據確鑿,其中一名疑兇甚至是自首,為何律政司輕易放生?有指《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主要針對的犯罪行為,只包括打、踢、惡待、過度策騎、過度驅趕任何動物或殘酷地使任何動物負荷過重或折磨、激怒或驚嚇牠們;疏於對被關禁動物提供充足食物和清水;運送動物的用具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痛楚等,而今次案件未有足夠定罪的證據,故律政司才不檢控云云。惟正如獸醫指出,案件是否可以定罪不是由律政司決定,而是由法官決定;何況律政司的責任不一定要將疑犯收監,而是要彰顯公義,不提告只會連公義被彰顯的可能性都抹殺掉,可謂擲地有聲。

小學生都知,將動物從高處拋下,後果非死即傷,如受害的不是動物而是人,涉案者早就被控謀殺,斷不可能逃過法網,偏偏在律政司懶政不作為和盲目放生下,謀殺動物的兇手不用受到法律制裁,簡直荒天下之大謬,亦將香港文明社會的外衣徹底撕破。須知道,動物的命都是命,牠們更因為有口難言,無法吐露受到甚麼折磨,只能靠「萬物之靈」的人類為牠們洗刷冤情、伸張正義。香港有很多愛護動物的人,也有不少保護動物的組織,但有心人難抵無情者,律政司一個無情決定,注定動物權益難有保障,也決定了香港永遠不會是真正的文明城市。

證據不足 全身而退

當然,律政司放生成癮並非始自今日,由虐殺動物的兇嫌,到反中亂港的黑手,再到名不見經傳的黑暴小卒,只要獲律政司「厚愛」,無一不被放生。最經典的是壹傳媒黎智英的政治黑金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甫上任即以「證據不足」為由不檢控,其涉及的佔中案同樣不了了之。官字兩個口,「證據不足」成為最百搭最好使好用的託詞,司長一句「證據不足」,不用解釋,不用看事實證據,不用理會社會觀感,多麼罪大惡極的人都可以全身而退;至於黑暴至今,警方辛苦緝捕歸案的暴徒,有多少遭律政司撤控,更是有目共睹。香港亂成一鍋粥,反中亂港黑手直到今天仍有恃無恐,律政司放生、撤控、再放生正是最大原因。

最好笑的是,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鄭若驊日前大言不慚撰文聲稱「任何人都會犯錯,法官也不例外」,要求公眾不要片面對裁決妄下定論。其實說到犯錯,法官固然不例外,律政司更是常態,鄭若驊指指點點的同時,可有反躬自省,可有捫心自問,為何不斷放生罪有應得的人激化社會矛盾?為何民望低殘永遠「墊司底」?昨日公布的最新民調,其評分只有恥辱性的十九點五分,任何正常地方的高官早就知恥下台,只有香港的律政司司長仍得享高薪厚祿,成為「人無恥便無敵」的最佳演繹者。

不管怎麼說,今次放生虐殺動物疑兇激起社會爭議,律政司絕對難辭其咎,必須向公眾解釋;港府更須加快修訂保護動物條例,修補漏洞提高罰則。

寵物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喪盡天良的虐殺動物案一宗都嫌多,早前才有走私寵物事件導致十五隻無辜貓狗葬身怒海,律政司繼續以懶政怠政、又偏又倚的態度辦案,逍遙法外的罪犯恐怕沒有最多、只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