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航班遇氣流受傷 機組人員向國泰索償

【本報訊】二○一七年國泰航空一班由香港前往澳洲的航班在起飛後遇上氣流,需緊急降落菲律賓馬尼拉,最少有一名乘客和六名機組人員受傷。其中一名受傷機組人員於前日入稟高院,向國泰航空索取人身傷害賠償。

指被告疏忽所致

原告方凱嘉(譯音),被告國泰航空有限公司。據入稟狀所述,原告於一七年十月九日,在一班編號CX157、前往澳洲布里斯班的航班上遇上意外導致身體受傷。而該宗意外是由於被告疏忽、違反僱傭合約及違反法定責任等原因所致。原告因此指被告需要為其損傷負責,並要作出賠償。原告未有在入稟狀列出事發經過、其損傷詳情及要求賠償之金額。案件編號:HCPI 37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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