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區國安法》於本年六月卅日正式刊憲生效,警務處於翌日即七月一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職處理相關工作,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劉賜蕙晉升為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方國安處的負責人,並於七月三日宣誓就任。昨日出版的《警聲》透露,她於上月中旬,即新法實施約一個半月,正式接到晉升函件,同時蔡展鵬及林曉彤亦正式晉升為高級助理處長。
《警聲》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於上月十九日頒發晉升函件予三人。蔡展鵬晉升後,擔任警方國安處處長一職,成為劉賜蕙的副手;而林曉彤則接任監管處處長。
國安處首長為一名副處長,職級較警隊現時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以及財務、政務及策劃處五個部門的首長高級助理處長為高,國安處處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主義活動案件,可調動警隊其他部門配合,包括飛虎隊。
國安處對人手要求極高,全部要通過國家安全審查,並要處理高度機密,亦要有搜集情報能力及分析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