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檢測中心人員用過的膠手套、採樣棉花棒等垃圾當作普通垃圾棄置,引起傳播風險爭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解釋,按照衞生署指引,那些垃圾列作「家居廢物」而非「醫療廢物」,但本報翻查環境保護署《廢物處置條例》,發現「醫療廢物」的定義是指提供醫療護理及服務的任何機構所產生的傳染性物料。有醫生批評政府說法牽強及自相矛盾,認為檢測中心垃圾應列作醫療廢物處理會較為妥善。
市民蘇先生昨早向本報投訴,經過中西區士美非路市政大廈地下大樓垃圾站時,發現樓上檢測中心人員推着兩車總共六袋大型垃圾,到停車場垃圾站棄置,因運菜車及運肉車也停泊在該處卸貨,擔心垃圾袋破裂,新冠病毒會傳播至附近的食物,造成傳播鏈,認為檢測中心的廢物應當作醫療垃圾妥善處理,保障居民安全。
雖然政府一直強調,檢測中心的垃圾非「醫療廢物」,但根據環境保護署《廢物處置條例》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守則列明,「醫療廢物」的定義是指,針對病人、傷者或有醫療需要的人士提供醫療護理及服務的任何機構,所產生的傳染性物料,包括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冠狀病毒(即沙士病毒)所污染的物料,都會視作醫療廢物,並應將醫療廢物從產生的源頭與都市固體廢物或其他廢物分隔,在產生醫療廢物的地點附近放置足夠而合適的醫療廢物專用容器,以免污染其他物料,以及減少與人接觸的機會。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批評,沙士病毒與新冠肺炎病毒影響程度相似,即使條例內未更新加入新冠病毒為傳染性物料,但該病毒具高傳染性,檢測中心人員處理完病人的手套、拭子等很可能受感染者污染,「無可能唔當醫療廢物處理!」
他批評當局一邊否認中心垃圾為醫療廢物,一邊安排中心人員穿着全套保護衣的做法自相矛盾,認為政府「大陣仗」安排檢測,何妨再做多一步,將垃圾列作醫療廢物處理,由專車收集送往焚化,令大眾安心。
香港中文大學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亦指,檢測中心的手套和棉花棒由康文署負責處理,若當作醫療廢物處理會較穩妥。
環保團體「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擔心,若拾荒者或工人處理這些垃圾時垃圾袋破裂,有可能受感染,建議以標籤或用不同顏色垃圾袋處理檢測中心垃圾,讓工人識別高風險垃圾。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指出,醫療廢物是根據環保署定義,一般指醫院隔離病房內產生的傳染性物料,與血或利器有關,而非利器的會當作一般廢物,根據指引收集處理。
政府發言人稱,會提醒社區檢測中心主管及清潔承辦商按指引收集及處理在檢測中心內的廢物,包括妥善包裝在垃圾膠袋內,暫存在指定廢物收集處,清潔工人以一比四十九稀釋漂白水消毒收集處等,保障市民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