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綠置居愈執愈漏 業主貼錢買難受

綠置居質素差,房屋署「卸膊」懶理,居民貼錢買難受。新一期綠置居柴灣及青衣兩項目的選樓服務,將於本周一(31日)開始有限度恢復,但作為首個恒常化項目,長沙灣麗翠苑入伙未夠一年便有多名業主反映單位質素參差,有頂層住戶天花板因天台防水層做工問題而滲水,形成多攤水漬,房署雖答應「執漏」,但多月來工程未完工,滲水情況更蔓延全屋多處;有住戶收樓後,兩個月內接連爆糞渠。邨內大部分公共設施使用不足一年均已破損,如去水渠蓋及盲人引路帶等,區議員批評房署作為發展商建屋得過且過,作為公契經理人卻未有承擔管理職責。

「我六月已經開始反映天花板有滲水問題,房署每次都係咁意應付我,每次都解決唔到問題,問題仲一次比一次嚴重。」陳先生去年以二百五十萬元買入麗翠苑一個頂層單位,他指自六月起發現睡房天花板出現水漬,房署首次派員查看後只在單位內作修補,但情況未有改善,「佢哋只係剷咗啲灰,打咗啲填充物入去,再重新抆番靚佢,但之後個廳同廚房同另一間房嘅天花板陸續開始都有水漬。」

署方跟進 「派人睇當處理咗」

陳再次向房署反映後,職員表示發現問題出於天台的防水層,遂於七月展開工程修補,「佢哋起晒天台啲磚,話要重鋪防水層,點知佢哋起完啲磚之後就再冇做過其他嘢!早排日日落雨,天台浸晒,啲水入晒石屎度。」陳指,天花板的情況由出現水漬變成有水珠滴下,即使採訪當日烈日當空,房間內的天花仍有水珠冒出,「(房署)成個月以嚟咩都冇做過!之後又唔交代進展,我哋真金白銀買樓點解要忍受呢啲嘢?發展商仲要係政府。」

另外,麗翠苑麗森閣有業主去年十月收樓後,原定兩個月裝修後遷入新居,惟期間連續兩次發生爆糞渠意外,馬桶中不斷湧出大量糞水及廢水,浸滿廁所,更一度溢出大廈走廊。房署介入調查後則只稱相信有建築廢料塞住糞渠,導致淤塞,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一直跟進個案的區議員徐溢軒指,相關個案只是冰山一角,又指房署往往聲稱會跟進,實則卻是想盡辦法「卸膊」,「我接過好多個案都係房署派人去睇,當係處理咗,然後會作啲唔合理嘅理由話個責任喺業主身上,如天花或者牆身作咗改動,但係其實只係裝盞燈、釘口釘,咁就會影響結構?明顯係卸膊。」

近四成渠蓋損毀 去水效能減

除了單位質素為人詬病,徐又批評麗翠苑入伙不足一年,不少公共設施均已破損,質疑房委會在採購時出錯,最明顯是去水渠蓋。本月初,記者亦發現屋苑近四成渠蓋損毀,並只以木板封上,正值雨季去水效能成疑。另外,屋苑內的盲人引路徑亦有類似情況,部分已出現裂紋,甚至損毀嚴重,行人稍一失神隨時發生意外。

議員斥「保養期僅一年唔合理」

議員柯創盛亦批評房署建屋質素每況愈下,而且保養責任期過短,易令業主蒙受損失,「房署得一年保養期係好唔合理,首先好多問題,例如係漏水或者係牆身同天花有事都係要住落一排先會知,加上房署效率又唔係高,好多時上報完到真係有人上嚟整可以爭成個月,仲未計有啲個案要整唔止一次。」他促請政府即時延長所有資助房屋的保養責任期,同時提高建屋質素。

房署回覆指,根據批地文件和公契規定,署方作為屋苑的首任公契經理人,在業主立案法團成立之前,為屋苑委聘管理公司執行日常管理工作,其工作表現由署方負責監察。另外,署方指入伙高峰期導致一些通道旁的渠蓋和盲人引路徑地磚等設施損壞,管理公司會按計劃於八月中更換破損的渠蓋。至於頂層單位的漏水個案,署方則指由於七月內有一段期間受天雨影響,維修工作必須暫停,承建商已安排於八月恢復天台維修工作,工程可望於月底完成。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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