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一段橋底的臨時工作台,於一七年三月突然斷纜倒塌並墮海,造成工人兩死三傷的慘劇。涉事承建商及管工等,事後被勞工處票控多項與工業安全有關的傳票,而有份參與工程的奧雅納工程顧問及另外兩間僱用死傷者的分判商公司,事後亦被票控。三間公司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奧雅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外兩間分判商公司則被裁定罪成,各被罰款三萬元。
奧雅納工程顧問被票控一項「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及「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罪;其前僱員黃君晧則被票控「故意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受僱人本人或他人的事情」罪,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裁判官指奧雅納工程顧問對該工程沒有控制權,控方也未能證明它是該工程的東主。
兩間僱用死傷者的涉案分判商公司則是WSS ENGINEERING SYSTEMS LIMITED,以及聯合建築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分別被票控一項「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指,該兩間公司是死傷者的僱主,他可以就保障員工安全作主動提問,而不是袖手旁觀或視而不見,並有責任確保員工在安全環境下工作。
另外,案中作為涉事工地主要承建商的三間公司,分別為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早前承認共廿七項傳票罪,及被判罰款共六十一萬四千元。案件編號:WKS 14879-82, 14885/2017